| 政策动态 | 农业法律 | 农业法规 | 部门规章 | 地方法规 | 农业标准 | 信用规范 | 海外政策 | 案例警示 | 政策解疑 |
![]() ![]() ![]()
|
林地被淹 我能得到赔偿吗
2008-10-2 07:25:22
问:李某在修电站开挖隧洞时将清出的石渣堆放在一起,因一次洪水把石渣推向下方,淹没了我的林地。请问,我能要求赔偿损失吗?听说,李某已经把电站卖给另一家水电开发公司,请问我应该找谁?蒋先生 答: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堆放物品滚落、滑落或者堆放物倒塌致人损害的情形,适用民法通则第126条的规定,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因此,修建电站清出的石渣致使你的林地受损,应由电站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而该损害发生于李某修建电站之时,应由李某承担责任,虽然有洪水这种不可抗力的免责条件,但李某仍需证明自己堆放石渣没有过错。 ( 来源:摘自《法制文萃报》 作者:那慧 ) 责任编辑:海洋 相关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