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县的方先生来电咨询:我是肥东县的居民,我去年就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不久前我摔伤了,现在正在住院,我想咨询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要如何报销治病的费用? 回复:记者从卫生部门了解到,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在县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由定点医疗机构审核并垫付补偿费用,定点医疗机构与县级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定期审核结算。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在县外就医,根据本人意愿,可以选择到县级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办理报销补偿,也可以选择在当地的乡镇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办理报销补偿。乡镇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受理并进行初步审查,县级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审核后将补偿金拨付至乡镇合作医疗经办机构转,由其发放给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或是直接通过涉农资金账户发放补偿金。
( 来源:江淮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