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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180万困难农民享受低保
2008-10-2 14:34:35
“不是低保政策,我一家的生活就没有保障了。”庐江县汤池镇双墩村村民程安全一家四口人,妻子瘫痪常年卧床,两个孩子上学,家庭生活十分困难。当地政府为他家办理农村低保后,一家人生活有了基本保障。今年以来,全省180多万困难农民像程安全一样享受到低保政策的好处。 今年,省委、省政府继续实施民生工程,并在去年建立农村低保制度基础上“提标扩面”,年人均补贴由683元提高到860元,保障人数由130.9万人增加到180.11万人,净增49.21万人。原有130.9万人年补差由原来380元提高到437元,新增 49.21万人年人均补差 177元。 各级党委、政府把农村低保作为德政工程,科学谋划,周密部署,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实行三级审核、三榜公示制,个人申请、村级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在办理中严把入口关,坚持“四不准”和“三不纳入”制度,即不准暗箱操作,不准优亲厚友,不准平均分配,不准敷衍塞责;居住条件好有隐性收入的不纳入,不经村委会评议和乡镇集体研究、没有公示的不纳入,具有自救能力而好逸恶劳者不纳入,确保不重保、不错保、不漏保。同时,严格实行分类施保,丧失和严重缺乏劳动力、无经济来源、法定赡养人和抚(扶)养人没有赡养、抚(扶)养能力的家庭,全额补差保障基本生活;大病重残、单亲困难家庭列入重点保障大部分补差;因灾因病或其他原因造成临时困难的家庭适度补差。 农村低保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全部实行“一卡通”发放。截至8月底,省民政厅会商省财政厅下拨农村低保资金82645.9万元。预计到2008年底,地方配套资金到位后,全省农村低保对象人均补差达到540元左右,比年初计划年人均补差提高100多元,农村低保对象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 来源:安徽日报 ) 责任编辑:雨非 相关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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