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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强化“两节”食品安全监管
2008-9-11 20:46:43
记者从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我市将强化“中秋”、“国庆”两节期间的食品安全监管,保证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维护社会稳定,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根据安排,宿州市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将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将任务和责任逐级分解到具体岗位和人员,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和岗位目标责任制,结合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重点和本辖区、本部门具体情况抓好食品安全监管。监管工作将突出加大对月饼、酒、粮、肉、蔬菜、乳制品、水果、卤菜制品、儿童食品等重点品种,及食品安全隐患较集中的各类农贸市场、食品、副食品批发市场、食品商场、超市、中小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餐饮单位、学校食堂、工地食堂的监管力度,强化对农村地区、城乡接合部的小型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有效防止劣质过期食品和不合格月饼、酒(尤其是散装白酒)在农村的倾销,坚决取缔无证照生产经营食品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食品的违法行为。 全市各地各部门将明确具体责任和人员,做好食品安全的应急处置。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设立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认真安排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值班,随时做好接待消费者投诉的准备,对每件举报投诉都将及时查处,追根溯源,并将查处结果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市食品安全协调办通报并向投诉者反馈。同时,做好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城乡街道和农村乡镇,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增强社会公众食品安全意识,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重视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 ( 来源:拂晓报 ) 责任编辑:海洋 相关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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