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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卫生厅:加强汛期救灾防灾
2008-8-9 16:17:48
为实现受灾地区医疗卫生防疫全覆盖、确保灾后无大疫,8月7日,省卫生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救灾防病工作的紧急通知》,对加强汛期救灾防病工作做出紧急部署。 《通知》要求,当前我省正值主汛期,救灾防病任务艰巨,各灾区卫生部门要把救灾防病工作作为当前头等大事,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各项工作分工负责、责任到人,切实落实医疗卫生防疫全覆盖。受灾市、县(区)要积极组派医疗卫生防疫小分队,开展驻点或巡回医疗卫生防疫服务,要在临时受灾群众安置点等重点区域设立医疗防疫点,确保受灾群众有干净水喝、有安全食品吃、有病及时得到医治、环境卫生定期消毒。要严把灾区防病“三关”,加强饮用水消毒、食品卫生监督检查和食品卫生监管,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提高群众自我防病意识,防止夏季肠道传染病发生和流行。同时,要加强监测,滁州、巢湖要实行传染病监测和救灾防病工作日报零报告制度,一旦发现疫情和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苗头,要迅速果断处置,防止蔓延扩大,确保灾后无大疫。 根据《通知》,省卫生厅将向5个重灾县区派出医疗卫生防疫工作组,并实行救灾防病巡回督察制度,负责指导、督察各项卫生防疫及医疗服务措施落实。目前,3支省卫生防疫小分队已分别赶赴受灾严重的滁州市区、全椒县和含山县,一支督导巡查组已赶赴重灾区。 ( 来源:安徽日报 作者:王慧慧 ) 责任编辑:雨非 相关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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