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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随粮走”:美好设想能否变为现实
2008-7-4 14:59:31
现行粮食补贴政策存在弊端 农业综合补贴效果不理想。就福建省而言,现行粮食补贴除省政府粮食订单直补是实实在在地落到种粮农民手中外,其他补贴并不完全能让种粮农民得到实惠。虽然投入很大,但效果并不理想。比如:(1)农资综合直补,许多地方按水田面积补,有种没种、种粮种其他都一样补;田主得到补贴而种粮承包人却没有享受实惠。(2)农机、柴油补贴有部分用于其他耕作,并没有完全补在粮食生产上。 粮食直补偏低。以水分16%为例,与国家标准相比,农民每卖百公斤粮要高出5公斤约9元,还可以节省晒粮工时。而建阳市订单粮食直补(含良种补贴)每百公斤仅10元,对比之下,农民交售订单粮食的热情并不高。 设想将各种补贴“打包”补在售粮环节 具体设想:将现有的农资综合补贴、农机具购置、柴油补贴、良种补贴及订单直补等统筹安排,根据订单数量,通过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一次性直接补贴给卖粮农民,让种粮农民得到实惠,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 补贴数量:省政府根据实际,确定本省的储备规模,再按照各地历年来的粮食生产及提供商品粮数量情况,下达补贴指标。 补贴方式:“钱随粮走”。将各种补贴集中使用,统筹安排。统一补在农民卖粮环节。按每百公斤补贴40元(建议称为:“种粮直接补贴”),由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在农民凭订单卖粮时一次性结算。 以福建省建阳市为例,2007年各级储备粮收购入库3.5万吨,如果以40元/百公斤计算,只要1400万元。而当年的各种补贴达到了2000万元,可以满足购入5万吨储备粮的补贴需求。 “钱随粮走”补贴方式的优点 有利于调动农民的种粮积极性。“种粮直接补贴”实行 “钱随粮走”,导向作用将十分明显,完全消除有种没种、种粮种其他都一样补、田主有补而承包种粮人没有补的弊端。 有利于提高各级储备粮质量,有利于政府掌握粮源,增强调控能力。“种粮直接补贴”实行 “钱随粮走”后,储备粮订单收购价明显较高,能够保证国有粮食企业收购入库的粮食质量达到国家质量标准。 对几种观点的释疑 “农民卖空存粮,甚至省外进粮”。由乡镇政府、村级组织、农业、粮食部门共同核实农户实际种粮情况后,实行订单收购,给予补贴,种多少、卖多少就补多少。而省外进粮没有订单也就不存在补贴问题。 “加重粮食企业的负担”。有人担心实行“种粮直接补贴”后,由于补贴力度大,粮食企业购得进而销不出,加重企业负担。这种担心是没有必要的,粮食企业的收购成本不包含“种粮直接补贴”部分,按照购得进销得出的原则进行经营反而更具优势。 “仓容压力加大问题”。 实行“种粮直接补贴”后,农民种粮售粮的积极性会有很大提高,局部或暂时的仓容压力会因此有所加大。但是,“种粮直接补贴”只补给订单售粮农户,订单外部分可随行就市收购。况且,全省每年的三级储备粮轮换至少在100万吨以上,南平、三明等几个主产区提供的商品粮数量还无法满足储备轮换的需求。 ( 来源:粮油市场报 作者:蔡琳平 范福民 ) 责任编辑:方格 相关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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