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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建立村干部激励保障机制
   2008-7-21 08:20:22

  青阳县庙前镇双桥村党支部书记陶善友乐了。从今年开始,池州市对村级干部全面实行“三位一体”的激励保障机制,他的工作报酬和两项保险不仅有了可靠保障,而且还能逐年合理增长。老陶为此动情地说:我要一心扑在村里的事业上,干好工作,回报党和政府对我们的关心和爱护。陶善友的肺腑之言,代表了全市3000余名村级干部的心声。

  “一年忙到头,一点点报酬,待遇没保障,前途没奔头”,在池州市,过去村干部们曾流传着这样的顺口溜。由于缺乏长效的待遇保障机制,少数村干部工作热情不高,有的甚至“撂挑子”。针对这种问题,市委切实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的明确要求,本着量化标准、统一规范的原则,从今年起,以县区为单位,全面建立了村干部报酬合理增长、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离职补偿)“三位一体”的激励保障机制。全市在职村干部报酬由固定补贴和绩效补贴两部分构成,比例一般为七比三,其中规定固定补贴部分按照当地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两倍确定基数,并每两年调整一次;同时,采取政府、集体和个人三方负担的办法,建立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离职补偿)机制。

  “三位一体”机制的建立,使村干部的待遇保障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真正实现了“劳有所得、干有所盼、病有所医、退有所靠”的保障目标,有效地激发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为民服务的热情。

( 来源:安徽日报  作者:潘峰 )



责任编辑: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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