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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提标扩面分类施保 180余万困难农民沐浴低保阳光
   2008-7-21 08:15:31

  “农村低保,让我们困难农民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爱和温暖。”合肥市庐阳区三十岗乡陈龙村村民陈有增身患疾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生活艰难,当地政府把他一家四口列为一类低保对象,年享受低保补贴3200多元,家庭生活有了基本保障。同陈有增一样,今年以来,全省180多万困难农民沐浴到低保阳光,到7月1日,上半年低保金通过“一卡通”全部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

  今年,省委、省政府继续实施民生工程,并把进一步完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作为18项民生工程的首项工程,在去年建立农村低保制度基础上“提标扩面”,全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由去年年人均683元提高到860元,保障人数由去年130.9万人增加到180.11万人,净增49.21万人。实施中,原有130.9万人年补差由原来380元提高到437元,新增49.21万人,年人均补差177元。一些地方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提高补贴标准。合肥市市区农村低保对象年人均补差不低于480元,三县不低于460元;芜湖市原低保对象年人均补助480元以上,新增低保对象年补差300元以上;马鞍山市市区低保对象月人均由110元提高到150元,当涂县月人均由85元提高到120元。

  面对年初发生的严重雪灾,为确保农村低保对象安全过冬,欢度春节,在做好灾害救助的同时,在中央财政支持下,我省在2至4月为农村低保对象每人每月增加10元补贴。为缓解成品油等价格调整对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的影响,从7月份起,根据中央财政安排,我省给予农村低保对象每人每月增加10元补贴。两项共计为全省农村低保对象每人新增加90元补贴。

  农村低保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实行个人申请、村级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民政部门审批的工作程序,阳光操作,动态管理,不重保、不错保、不漏保。严格实行分类施保,丧失和严重缺乏劳动力、无经济来源、法定赡养人和抚(扶)养人没有赡养、抚(扶)养能力的家庭,全额补差保障基本生活;大病重残、单亲困难家庭列入重点保障,大部分补差;因灾因病或其他原因造成临时困难的家庭,列入保障范围适度补差。低保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全部实行“一卡通”发放。

( 来源:安徽日报  作者:曹显钰、刘潺 )



责任编辑: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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