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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水稻良种补贴严把“四关”
   2008-6-24 07:30:09

    东至县在今年水稻良种补贴工作中严把“四关”,确保该项工作的实施对水稻良种的推广、水稻稳产高产、农民增加收入有较大的促进作用。

    一是严把补贴标准关。2008年水稻良种补贴对象为全县范围内种植水稻的农民和国有农场的职工,按照“谁种水稻、给谁补贴,种植多少、补贴多少”的原则补贴,早稻每亩10元,一季稻(中、单晚)每亩15元,双季晚稻每亩15元。二是严把申报口径关。对在计税耕地上种植的水稻按计税面积或二轮土地承包面积申报登记;对在无固定收益耕地上种植的水稻按承包合同面积或历史面积申报登记;对在租赁、接包、代耕等地上种植的水稻按流转合同或协议面积申报登记。三是严把申报程序关。首先农户申报、组(村、场)核实,登记补贴清册,张榜公示。再由乡镇核查、再公示,审核无误后上报县。最后由县组织专门班子对乡镇上报的农户水稻种植面积进行抽查复核,对经核查误差率较大的乡镇,将责成重新整改再上报,同时全县通报,其中对种植大户申报面积超过实际测量面积10%以上的,将取消水稻良种补贴资格。四是严把补贴资金发放关。按县农委、粮食局、财政局复核后的农户实际种植水稻面积,由县财政局纳入财政补贴农民资金“一卡通”发放。

( 来源:池州日报  作者:胡其旺 )



责任编辑:凌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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