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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县退休村干享受补助
   2008-6-16 15:24:28

    为保障村干部老有所养,促进村干部老有所为,最近铜陵县进一步健全完善离职村干部退休、退职制度。全县退休村干部年均生活补助达到2000元/人,年人均提高补助标准1300元。

    该县由组织部门牵头,明确规定全县村干部凡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且连续在村任职满3届、政绩突出、群众反映良好,经本人申请、村级党组织申报、乡镇党委审批,报县委组织、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可办理退休手续。针对2006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的村干部补助标准偏低、乡镇之间差距较大的现状,该县从今年1月份起,将实行补助制的退休村干部生活补助的标准调整为每月160—240元,年人均增幅达1300元,以后退休村干部生活补助标准与在职村干部固定补贴同步同比例提高,实行以职务、工龄为主的补助结构制,由乡镇统一打卡逐月发放到人。

    据统计,该县去年办理退休实行补助制的退休村干部共1926人,2008年县级财政需补贴200余万元。

( 来源:安徽日报  作者:章鸿宾 裴启勇 )



责任编辑: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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