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政热点 | 领导讲话 | 图片新闻 | 九州纵览 | 省内聚焦 | 环球视点 | 经济论坛 | 社会万象 | 农委之声 | 农网动态 | 专题报道
搜索:
专题报道 更多...
一周排行  
最近报道  
我省四部门出台政策 重症手足口病人医疗费全免
   2008-5-14 08:41:13

  省财政厅、卫生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民政厅等四部门昨天发出通知,要求医疗机构对手足口病(EV71感染)患者实行先治病后结算,对重症以上患者医疗救治费用予以全免。

  通知明确,各级医疗机构对手足口病(感染肠道病毒EV71)患者要实行先治病后结算,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和拒绝手足口病(感染肠道病毒EV71)患者就医和治疗。所必需的特殊检查和治疗必需的《目录》外药品(如丙种球蛋白),临时列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

  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手足口病(感染肠道病毒EV71)轻症患者,发生的救治费用先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报销,不足部分通过城乡医疗救助资金救助。对重症以上的手足口病(感染肠道病毒EV71)患者,其医疗救治费用予以全免。

  未参加2008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患者,患者家庭自愿在当地补办相关参保手续后,享受同等救治医疗政策。对未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又未补办手续的患者,通过城乡医疗救助资金予以救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因救治手足口病增加支出形成的缺口和城乡医疗救助用于手足口病救助的专项资金,由同级财政资金予以补充解决。

( 来源:安徽商报 作者:陈酿 )



责任编辑:紫川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