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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政厅要求妥善安置灾区求助人员
2008-5-21 14:40:36
5月17日下午,省民政厅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全省各救助管理机构,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切实做好支援抗震救灾的救助管理工作,妥善安置前来求助的地震灾区人员。 通知要求,对前来求助的人员,要简化救助程序,快速查明身份,凡是属于四川、重庆、甘肃、陕西等灾区的生活临时特困人员,特别是流浪未成年人,要根据本人意愿,就地妥善安置,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适当延长在救助管理机构的救助时间,或临时安置在当地福利机构,以减轻各灾区的救灾工作压力。对在安徽境内打工、生活一时困难、目前因灾难以返乡的灾区人员,要对他们主动实施救助,并及时征求救助对象原籍救助机构意见后,根据不同情况实施有效的救助;对一时难以返乡的,各地救助管理机构要做好临时安置工作。对在灾区务工、生活困难需要救助的安徽籍人员,各地在掌握信息后,要与当地民政部门和救助管理机构联系,采取相应的救助措施,尽一切力量主动协助当地救助管理机构,及时安排他们安全返乡。 ( 来源:安徽日报 作者:曹显钰、姚荣亭 ) 责任编辑:凌洁 相关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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