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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物价局采取四项措施稳定食用油市场价格
   2008-4-2 07:56:09

    今年以来,市场食用油价格出现一定波动,给居民生活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生活带来不利影响。宿州市物价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上级物价部门的指导下,认真做好市场价格监管工作,确保市场食用植物油价格基本稳定。

    一、食用油价格波动情况

  3月中旬以来,由于市场食用油供应恢复正常,政府价格干预措施成效初步显现,市场食用油价格趋于稳定,散装油价格出现回落。市物价局价格监测中心3月17日监测数据显示:散装食用植物油价格止涨回落。我市日前散装菜籽油零售价格为7.60元/500克,比上周的8.10元/500克,回落了6.17%;散装大豆油零售价格为7.50元/500克,比上月的6.40元/500克下降了17.18%,比上周的8.00元/500克,回落了6.25%;金龙鱼大豆调和油(5升桶装)、金龙鱼大豆油(5升桶装)价格分别为73.90元/5升和63.90元/5升,与上月价格基本持平。目前华夏、苏果等大的超市食用油市场供应货源比较充足,价格运行平稳。由于近期市场大豆价格出现回落,预计短期内市场食用油价格不会出现大的波动。   

  二、我局采取的稳价措施

  (一)加大监管力度,控制主渠道价格。

  从1月29日起,市局对市区华夏、苏果两大超市的成品粮、菜籽油、调和油、猪牛羊肉、牛奶等品种实行调价备案制度。两超市的食用油价格从春节前开始一直未有上调,使市场上大豆油、调和油价格在短期波动后,又保持了基本稳定。

  (二)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建立信息报告制度。

  市局加大对食用油价格市场监测力度,建立价格动态周报制度,密切关注市场动态,防止食用油价格上涨引起连锁反应,一旦出现苗头,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物价部门汇报,提出对策建议。

  (三)加强市场巡查,严厉打击哄抬价格行为。

  市局积极组织检查人员定期对市场进行巡查,严厉打击不法经营者借机哄抬价格、串通涨价、搭车涨价等不法行为。对市场食用油经销单位采取提醒告诫等措施,并充分发挥12358价格举报电话的作用,建立价格举报案件快速处理机制,做到有报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及时公布处理结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四)加强宣传和引导。

  市局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设立宣传台等方式,大力宣传价格部门为稳定食用植物油价格所采取的政策措施,发布市场供求和价格信息,引导社会各界客观看待价格上升,理性对待价格变化,引导居民理性消费。同时向广大经营者宣传国家价格政策,加强经营者价格诚信意识,引导经营者按照《价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正确运用定价权,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自主确定价格。

( 来源:宿州市物价局 )



责任编辑:木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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