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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提速
2007-4-26 14:10:32
为尽快从根本上改变宿州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数量少、规模小、科技含量低、带动能力不强的现状,大力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日前,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快速发展》的决定,明确了到“十一五”末全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目标和任务。 据了解,到“十一五”末,全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目标和任务是:组织实施“252”强龙工程(年营销收入超10亿元企业2个,超5亿元企业5个,超1亿元企业20个),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个,省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总数达到100个;各类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年营销总额突破160亿元,农产品精深加工比重达到50%以上;建立各种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700万亩,建设规模养殖小区100个;带动60万农户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户来自产业化经营的收入年均增长10%;创树优质农产品品牌50个,其中国家和省名优品牌20个以上;农产品出口创汇总额年均增长15%以上。 为确保上述目标实现,市各级财政将从2007年起拿出100-300万元的资金,作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基金,同时,市政府还建立了四项奖励机制,进一步鼓励、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快速发展。一是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对市级以上龙头企业,由市、县区财政分别给予贷款贴息支持。对首次年销售收入超过1亿元、2亿元、5亿元、10亿元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2万元、5万元、10万元。二是鼓励企业创名牌。对获得安徽名牌产品、安徽省著名商标或国家免检产品称号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获得中国名牌产品或中国驰名商标称号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5万元;对获得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质量认证的企业或基地,一次性奖励5000元、10000元、20000元。三是鼓励企业建设基地。粮食加工企业新建10万亩以上连片基地,棉花加工企业新建2万亩以上连片基地,水果、蔬菜加工企业新建2万亩以上连片基地,木材加工企业新建2万亩以上用材林基地,畜产品加工企业新建一处规模养殖基地(年出栏牛1000头、猪羊10000头、家禽100万只以上),由市财政一次性奖励2万元。四是鼓励部门服务创新。从2007年起,把市农业产业化六大主导产业牵头单位支持龙头企业发展和服务情况,列入市岗位目标责任制考评内容,对获得前三名的牵头单位,市政府将分别予以2万元奖励。 ( 来源:拂晓报 作者:许健 ) 责任编辑:雨非 相关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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