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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理事会”通达民意
2007-4-11 14:33:39
●“管理民主”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之一。肥西县探索成立的新农村建设理事会,就是向这一目标迈进的一个尝试。当地农民将这一做法简洁地形容为:“支部说,村委干,理事会点头才能算。”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一方面要防止不量力而行,一哄而起,搞不切实际的形象工程;另一方面又要防止不作为,让公益事业陷于瘫痪。在这方面,新农村建设理事会发挥着制衡作用。近日,国家财政部、建设部等部门到肥西调研,高度关注这一做法。 修建一条路引发一设想 肥西县“新农村建设理事会”的诞生,来自一个乡修路的的灵感。 肥西县柿树岗乡地处肥西县西南,岗冲交错,地形复杂,行路难一直制约着这里群众的生产和生活。2005年,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号角吹响,把路修通成为发展的一个关键。于是,乡村干部进村入户宣传发动,虽然费尽口舌,但是村民大会却无人参加。一位老农民直言不讳:“过去,有些乡村干部的做法叫人不信任,所以才说话无人听,办事无人跟。”该乡修路计划被迫搁浅。 “谁来牵头组织大家修路?”经过百般寻思,该乡动员各村的老党员、老村组干部、老退休教师、老退伍军人、老农民牵头组织修路。该乡党委书记周宗兵告诉记者:“牵头人也就是组织者,他们必须是村民信任的人,不仅如此,还必须是德高望重者。具备这些条件的只有村中的老者,只有他们才会理事,才有心思去动员大家做公益事业。” 在乡党委的倡议下,各村的“五老”们不辞辛劳,挨家挨户上门做村民的工作。果然十分奏效,各村村民每家每户不但派代表参加村民代表大会,还积极主动集资。一个星期下来,全乡就筹集修路款110万元。 老农民廖承山告诉记者:“铺路所筹集到的资金由‘五老’管理,‘五老’对资金的管理透明度很高,会计出纳一人管钱一人管帐。每笔开支都做有明细账目,而且还定期将各种开支用红纸公布在村口宣传栏上,方便村民的监督及了解,只有这样村民才放心,因为大家知道他们是干净的。” 在与村民聊天的时候,记者一提到这些“五老”,村民不仅对他们肃然起敬,而且大夸他们做事公正、理财清廉。据村民讲,村里有什么纠纷,也经常请他们出面进行调解。为了保证路的质量,各村的“五老”还担当起了修路的质量义务监督员。为了查看施工队是否偷工减料,“五老”们甚至在家制作好了测量工具,在去赶集的时候对所铺水泥路进行测量,这种监督完全是出于自愿,没有任何人逼迫他们。他们的监督工作没有任何报酬,他们没有花村民集资的一分钱。 据调查,柿树岗乡在一年的时间里修通5条水泥路,资金不足部分都由村民们筹集,但是却没有一人去上访告状。周宗兵感慨:“‘五老’们是村庄的道德楷模、道德精英。他们尽管是体制外的精英,但他们才是真正在村庄公共服务领域具有倡导作用和组织力量的人,是他们激活了村民潜在的公共精神,如果没有这些年长者,道路不可能修起来。” 为什么不让这种民主协商成为制度呢?县委、县政府负责同志调研后这样想。于是,这一年11月,肥西县在总结柿树经验的基础上,创建了一种新的村内议事的常设机构,并把它规范命名为“新农村建设理事会”,同时建立起一整套切实可行的保障机制。一种新的村治模式由此在肥西县开始。 运作建机制参与全方位 据肥西县新农村建设办公室主任李旭东介绍,在总结一些乡村做法的基础上,肥西县全面推行新农村建设理事会,制定了《新农村建设理事会选举办法》、《新农村建设理事会议事规则》并成立了专门机构加强指导。 理事会成员一般由村民代表选举产生,根据村庄规模大小,一般由5至10名政治素质好、群众威信高、办事公道、敢说真话、勇于监督的老党员、村民代表、老退伍军人、退休干部等组成。他们对村干部是否有违规违纪行为及村级财务、村务实行全方位监督,对日常事务全过程参与。现在全县大部分村都建起了新农村建设理事会,平均每村8人。 在实际运行中,新农村建设理事会每月定期准时召开会议。会议开始,由村党支部书记或村主任汇报当月村组事务、财务收支及下月打算。随后,理事会负责对村两委班子成员、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土地承包、救助帮扶金发放、集体资产处理、公益事业建设等日常事务,进行事前听证、参与决策、实施监督。确保一月一议,一事一议。 “理事会就好象村里面的‘人大’”,一些村干部这样形容。 村“两委”和新农村建设理事会出现争议时怎么办?李旭东告诉记者,“各乡镇每月定期召开例会,听取、通报、反馈各新农村建设理事会当月工作开展情况,安排部署下月工作重点,对议事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和约束;对村“两委”与理事会不一致的意见,由乡镇负责协调裁决。 既防过了头又防不作为 三河镇木兰村村委会主任罗授波,对理事会的作用有切身体会。去年,村“两委”费了好大的劲招来小型造纸厂项目。但在理事会上,不少会员激烈反对,认为村两委的出发点是好的,是为了增加集体收入,但污染严重,虽然眼前有利益,但对子孙后代没有好处,不如因地制宜发展水产业。 正是在理事会的坚持下,“两委”最终采纳了理事会的建议,没上造纸厂,发展了200亩特种水产基地,现在该村养殖的鱼鳖虾蟹畅销全国各地,每年可为全村增加收入500多万元。 “新农村建设理事会成了村两委和村干部决策的主心骨和参谋部。既防‘过’,搞一些不切实际的工程,又防‘不足’,无所作为。”罗授波说。 理事会不但管农村修路、架桥等农村公益事业建设,对村里的财务也实行民主监督。未经新农村建设理事会同意,村“两委”理不了账、审不了账。2006年6月份,该县某村两名村干部到外地为村集体办事,没坐公共汽车而坐了出租车超支120元车费,新农村建设理事会认为虽然是为集体办事,坐公共汽车就行,所以超支的部分不能报销,只好由两名村干部自己支付。 “这样,农村财务不清的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村干部不公不廉的问题得到有效避免,等于为村干部砌上一堵拒腐蚀的墙。”县纪委副书记李世群这样评价。 上派镇三岗村是个1200户的老村落。在整治村貌行动中,这个村理事会上下沟通,多次修改规划方案。根据最后一致通过的意见是,着重抓“三清五改”:清垃圾、清路障、清杂物,改水、改厕、改灶、改房、改路,并且做到“三不”:不砍苗木,不填库塘,不推山。尽量保留原有房屋、原有风格、原有绿化。遵循这一意见,改造后的三岗村,粉墙黛瓦,古树悠然,道路成网,排水通畅,路灯璀璨,古朴清新又不乏文明时尚。 谈到这一变化,三岗村新农村建设理事会会长胡思洲很得意:“面对每月一次的新农村建设理事会,干部感到不干事没法说,干不好不好交待,每次新农村建设理事会都是对村干部的一次考核和激励,逼着他们要把事情干好。” 素质需提高工作求规范 对新农村建设理事会的成立和运行,省社科院社会问题研究专家王开玉密切关注。他认为,在乡村,理事会在修路等公共物品的提供中起到的作用是无可替代的,他们做了基层组织不愿做、做不好或做不了的事情,对这种力量我们应该予以尊重。理事会这种体制外力量的应运而生有其必然性,乡村中有适合其生长的社会土壤,这种民间组织是公民社会的重要存在基础。 但在实际运行中,新农村建设理事会也显露出一些问题与不足。一个突出表现,就是如何提高理事会组成人员的素质。一些乡村理事会的个别成员,私存家庭、家族观念,整体科学文化素质偏低,综合管理能力偏弱等,一些村理事会的小算盘现象比较突出,这些,有时影响了工作的正常开展。 在民主选举、明确理事会职责方面,理事会制度还需要进一步探索完善。周宗兵认为,必须逐步建立和完善一整套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实现规范化管理。但是从目前来看,这一工作还存在很大随意性,有时还流于形式。这一问题不解决,容易导致新矛盾,甚至对新农村建设产生一定阻力。 显然,这支队伍既不是纯粹的民间组织,又不同于“准行政组织”的村“两委”,从其机构的特殊性和发挥作用的重要性来考虑,有待进一步加强建设与管理。从这个意义上讲,理事会建设只是开始。 “建立新农村建设理事会,为基层组织在施政方式和施政能力的提高上,做了非常好的探索,它的意义不在于简单的村治上。”王开玉这样评价说。 ( 来源:安徽日报 作者:何玉洁、王亚平 ) 责任编辑:雨非 相关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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