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政热点 | 领导讲话 | 图片新闻 | 九州纵览 | 省内聚焦 | 环球视点 | 经济论坛 | 社会万象 | 农委之声 | 农网动态 | 专题报道 |
|
农业植物品种权执法试点将在15个省份展开
2007-4-3 15:15:29
为促进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事业健康发展,加强行政执法能力建设,提高执法水平和效率,维护品种权人和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我部2007年继续在山东等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农业植物品种权执法试点工作。 通过建立规章制度,完善执法队伍,规范执法程序,探索执法模式,改善执法条件,及时公正地处理品种权纠纷,着力打击假冒侵权行为,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查处效率,营造公平有序的种子市场环境,为充分发挥植物新品种保护的制度功效,促进农业育种创新和推动农业科技进步提供有力保障。试点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全社会守法意识,完善品种权行政执法体系建设,积极探索有效执法模式,完善执法监督举报信息平台建设。 2007年在将山东、北京、内蒙、山西、吉林、黑龙江、浙江、安徽、江西、福建、河南、湖北、四川、云南、新疆等15个省开展农业植物品种权执法试点工作。农业部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负责试点工作的组织和管理,科技教育司知识产权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 来源:农资导报 作者:朱岩、孙俊立 ) 责任编辑:凌洁 相关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