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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德县“村村通”工程质量管理立新规
   2007-4-28 18:47:17

  为切实将“村村通”建成放心工程、样板工程,广德县对2007年度“村村通”工程招投标和质量管理提出了8项新举措。

    (一)规范招投标行为。2007年,“村村通”工程工作由原各乡镇自行组织变为统一由县招投标中心组织,一是实行捆绑招标,扩大标的规模。按乡镇为单位,要求每10-15公里为一个招标项目。二是建立投标企业准入登记和考评制度。凡是参加“村村通”工程投标的企业,必须首先通过招投标中心行业监管的审查,并建立企业登记卡。将出现严重施工质量、管理问题的企业纳入黑名单,提请招投标中心在三年内不允许其再次参加交通工程投标。三是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凡是经查实的工程质量问题举报,每次给予一定的奖励。四是建立严格的招标要求和履约管理制度。施工中标后,必须按投标文件兑现承诺,主要机械和人员不到位,坚决不允许开工。通过四项措施着力解决好投标单位和中标项目散、小、杂的问题、招投标工作程序不规范的问题、中标企业履约能力差的问题。

   (二)全过程、全方位、全员参与管理。一是加强农村公路中心试验室建设。2007年,所有“村村通”项目的水泥混凝土配合比的验证、取芯强度检测等主要质量管理数据必须通过中心试验室认可。二是坚决执行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凡是出现质量问题的项目必须采取“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到位(即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明确不放过、处理不到位不放过、认识和教育问题没解决不放过),宁做质量管理的恶人,不做质量管理的罪人。三是建立质量一票否决制度。凡是有经认定为“质量事故”项目的不再进入全县年度考评范围。四是建立义务监督员奖励制度。对义务监督员的管理成效通过到岗率、日志登记、实体质量控制等环节进行考评,对考评成绩前5位的予以奖励,以期进一步提高群众监督的效率。通过质量管理四项新措施解决好项目业主主动加强质量管理的力度不足、工程监理发挥质量监控的核心职能不足、质量检测的频率和手段不足、出现质量问题的处理力度不足、质量监督代表政府强制性监管的职能不足等五个方面的问题,为“村村通”工程构筑坚实的质量堡垒。

( 来源:宣城市农网中心 )



责任编辑: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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