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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政才在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2007-3-5 14:26:15

    春节刚过,春耕在即,种子、化肥、农药等农业生产资料使用旺季就要来临,我们召开这次电视电话会议,主要任务是全面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部署全年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动员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确保农资市场供应和秩序稳定。刚才,福建、山东、安徽有关部门作了很好的发言,国家工商总局刘凡同志、国家质检总局蒲长城同志分别作了重要讲话。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高度重视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

    农业生产资料是农业生产的基本要素,农资市场供应和质量状况直接关系农产品产量高低和质量优劣,关系农业生产者收益和农产品消费者权益。加强农资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和农资乱涨价行为,让农民用上放心农资,是政府部门的重要职责,是维护农民利益、维护农村生产生活秩序、维护社会稳定的基本要求,是解决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的具体举措,是践行人民政府为人民宗旨的实际行动。如果农资市场监管不力,假冒伪劣和哄抬价格等坑农害农行为得不到有效惩治,农民群众就要深受其害,党的支农惠农政策效应就要受到削弱,那将是政府部门的失职,是对农民利益的漠视,也是对违法行为的放纵。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农业部会同国家发改委、公安部、监察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供销总社、高法、高检等有关部门,连续六年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初步建立了跨部门、跨区域联合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秩序的工作机制,有力地打击了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犯罪行为,农资市场秩序有了明显好转,广大农民对农资满意度有了较大提高,为稳定发展粮食生产、持续增加农民收入和推进新农村建设、促进社会和谐作出了重要贡献。2006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顺利展开,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党中央、国务院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各地区、各部门高度重视和密切配合的结果,也是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农业部向各级发展改革、公安、监察、农业、工商、质检、供销、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干部职工的辛勤工作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在看到可喜成绩的同时,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农资打假工作情况复杂,任务繁重,是一项长期的艰巨任务,农资市场不规范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个别地区制假售假行为还没有彻底根除,假劣农资损害农民利益的现象仍有发生,实现农资市场秩序根本好转的任务十分艰巨,坚持不懈地扎实开展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十分必要。

    党中央、国务院一直高度重视农资打假工作。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对农资市场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强调要解决好农民普遍关心的农资质量问题,明确要求规范农资市场,加强监督检查,着力解决种子、化肥、农药的假劣问题。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坚决贯彻。要进一步深刻认识到:

    ——加强农资监管是加快建设现代农业的迫切需要。农业生产资料既是农业生产的重要投入要素,又是现代农业科技的主要物化载体,直接影响农产品产量和质量,影响农业科技进步水平,影响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强农资监管工作,有利于推动现代农资产业发展,提高农业科技推广应用成效,规范农业投入品使用,为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现代农业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加强农资监管是维护农民利益的实际行动。农资质量和价格关系到亿万农民的切身利益,它不仅直接影响农民生产投入支出,而且影响农业生产和农民收入。农资成本约占农业生产总投入的60%左右。农资乱涨价和假劣农资坑农害农仍然是当前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加强农资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和哄抬农资价格等坑农害农行为,让农民用上放心农资,是对农民权益的切实维护。

    ——加强农资监管是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据中国消费者协会统计,近年来农资投诉举报数量虽然明显减少,但是群体投诉举报数量仍居各类商品首位。一些地方由于假劣农资侵害农民利益,引发了群体上访事件,影响了农村社会稳定;个别不法分子使用违禁品导致产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危害了产业发展,破坏了市场秩序。切实加强农资监管工作,减少和清除不和谐因素,不仅是维护农民利益、维护消费者权益,而且有利于促进改善市场经济秩序,创造诚信守法的良好社会风气,促进社会和谐。

    二、全面推进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

    今年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总的要求是,全面落实六部委下发的《2007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打防结合、综合治理”和属地管理原则,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把农资打假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为落实工作要点,农业部还制定了《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各级农业部门务必抓好落实。在工作中要狠抓关键环节,突出重点品种和区域,着力构建长效机制。

    (一)狠抓源头监管。加强源头治理,重点把好两个关口。一是把好行政许可关。要按照“谁发证、谁监管”的原则,各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证照审批和产品登记审定管理时,要认真履行职责,公开程序,严格条件,接受监督,确保发证企业和发证产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二是把好生产监管关。各级农业部门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属地化管理要求,对本地所有农资生产企业进行一次彻底排查,坚决取缔无证照生产企业,捣毁非法生产黑窝点。对已发证企业,要重点审查生产条件和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对不符合法定资质条件的,要责令企业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要坚决予以取缔。

    (二)狠抓市场整顿。一是整顿市场经营主体。要迅速组织对农资市场经营企业和个人开展拉网式排查,重点整顿无证无照经营,以及政企不分、乱挂钩、乱挂靠的农资经营主体。二是开展质量监督抽查。要建立健全农资质量监测制度,完善农资质量预警机制,依法开展农资产品质量抽查,及时公布抽查结果。三是整顿包装标识。重点检查无标签、标签内容不全,以及擅自修改扩大适用范围的行为。四是加强农资广告监管。各级农业部门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农资广告审查和发布管理,对发布虚假广告、损害农民利益的,要依法严厉查处。

    (三)狠抓案件查处。农业部将会同公安、工商、质检等部门,集中力量查处一批案值较大、影响面广、情节恶劣的案件,挂牌督办一批久拖未决、跨区作案、地方保护主义严重的重大案件,严惩违法犯罪分子。各地也要确定一批重大案件进行重点突破,按照“五不放过”原则,彻底捣毁制假售假窝点。加大案件曝光力度,树立各级行政部门恪尽职守、执政为民的形象,震慑犯罪分子,营造打假维权的良好社会氛围。加强与公安、监察和检察机关的密切配合,不断提高办案能力。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坚决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当前,毒鼠强危害在一些地方仍然存在,各地仍要保持高度警惕。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继续加强鼠药市场监管,努力根除毒鼠强的社会危害。

    (四)突出抓好重点品种。今年要着力开展好六个专项整治。一是开展种子专项整治。以杂交水稻、杂交玉米、转基因棉花及当地主要经济作物种子为重点,坚决查处生产经营假劣种子等违法行为。采取有力措施,制止制种基地发生抢购套购行为。今年7月1日以后,对与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未脱钩的种子生产经营企业,一律不再核发生产经营许可证。二是开展农药专项整治。以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禁用为重点,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查处生产经营使用假劣和禁用农药、一证多用等违法行为。以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业生产基地为重点,组织开展农药执法检查,严厉查处违法经营使用高毒剧毒违禁农药行为。三是开展肥料专项整治。以复混肥、有机肥、微生物肥料及床土调酸剂为重点,严厉查处有效成分不足、包装标识不规范、任意夸大使用效果等违法行为。加大对配方肥定点生产企业监管,建立完善配方肥质量追溯制度。四是开展兽药专项整治。要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劣兽药、无证生产经营等违法行为。加大禽流感疫苗等重大动物疫病疫苗质量监管,定期开展兽药生产和经营企业巡查工作,对存在非法生产和经营违禁药物的,要坚决查处。五是开展饲料专项整治。以饲料卫生指标为重点,在饲料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开展饲料执法检查。严厉查处在饲料加工和养殖环节非法添加“瘦肉精”、苏丹红、莱克多巴胺、氯霉素、硝基呋喃等违禁品和其他化学品的行为。六是开展水产苗种专项整治。重点检查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坚决查处未经许可生产、经营水产苗种及违法用药的行为。

    (五)突出抓好重点地区。一是整治重点区域。从各地投诉举报和案件发生的情况看,农资监管工作还不平衡,一些地区问题还比较突出。各级农业部门要集中力量,重点整治群众反映多、社会反映强烈、市场秩序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的地区。上级农业部门要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对监管工作不到位,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要坚决追究有关领导责任。二是抓好基层市场。对农村基层市场,特别是县、乡、村农资集散地和经营网点,要开展彻底清查,不留死角。

    (六)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在抓好今年农资监管各项具体工作的同时,各级农业部门要下大功夫,积极构建农资监管长效机制,推动农资市场秩序持续好转。要全面履行《种子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明确的职责,切实转变职能,创新工作方法,提高监管能力,重点推进五个方面的建设:一是大力推进放心农资进村网络建设。构建以农资连锁、配送、直销等现代流通方式为主要特征,覆盖广大农村的新型农资经营网络,提高放心优质农资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二是大力推进农资打假投诉举报服务网络建设。加快开通“12316”农业系统公益服务统一专用号码,年底前全国各地要普遍开通,进一步拓宽农资投诉举报与监管服务渠道。加快推进农资监管政务公开与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各级农业行政部门的执法效能与服务水平,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三是大力推进农资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资经营主体的信用评价活动,推介诚信企业,曝光违法违规失信企业,营造农资市场诚信守法的社会氛围。四是大力推进现代农资市场体系建设。与相关部门紧密配合,积极开展农业部定点农资市场创建活动,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经营行为,强化服务能力,建设一批讲信誉、重品牌、严管理的现代化农资市场。五是大力推进农资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农业部门的技术力量优势,宣传培训农资识假辨假和科学使用、依法维权知识,提高农民素质,培育新型农民。

    三、确保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取得实效

    今年,促进粮食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农村和谐稳定的任务十分繁重,确保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取得实效意义十分重大。一年之计在于春,春耕备耕高潮即将到来,我们一定要迅速行动,狠抓落实,全面完成《2007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确保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取得切实成效。

    一要强化责任落实。要认真落实农资打假工作行政部门“一把手”负责制,按照农资打假属地管理和分级负责原则,严格执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机构具体负责的责任制,尽快将各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层级、各相关机构,明确部门及领导的责任。要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加大监督和责任追究力度,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要强化协作配合。各级农业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履行牵头协调职责,加强与发改委、公安、工商、质检、供销、监察、法院、检察院等有关部门或机关的协作,及时沟通信息,制定联合行动计划,进一步健全部门内各尽其职,各负其责,部门间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的农资打假工作机制,形成更强的工作合力。

    三要加强队伍建设。要高度重视农业执法队伍建设,积极争取财政支持,保证工作经费,不断改善基层农业执法装备和手段。加大对执法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加快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改革工作,总结推广农业综合执法典型经验,推进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发展农村基层义务监督员队伍,延伸监管网络,提高基层监管能力。

    四要加强制度建设。各级农业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农业生产资料监督管理工作暂行规定》,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农资质量抽检制度、投诉举报制度、案件报告和督查督办等制度,切实提高农业部门对重大农资责任事故的快速反应能力,及时帮助农民解决生产中遇到的各类农资质量纠纷问题。不断完善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杜绝“有案不送、以罚代刑”现象。探索建立农资打假工作绩效考核制度,并纳入党风、行风评议范围。

    五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宣传导向作用,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明白纸、宣传单等多种手段,宣传农资打假工作经验和成效,普及农资法律法规知识,推介守法诚信企业和产品,曝光假劣农资案件,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资打假工作的良好环境。我部将于三月份在全国组织开展第三届“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各级农业部门要积极准备,精心组织,确保春耕生产顺利进行。

    同志们,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意义重大,任务艰巨,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为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的贡献,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

作者:农业部部长 孙政才

( 来源:农民日报 )



责任编辑:雨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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