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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委副巡视员:抓好农资专项整治服务新农村建设
   2007-3-23 17:26:44

    在3月10日召开的全省农资专项整治工作会上,省农委副巡视员陈文浩就去年以来全省农资市场整治所取得的成效和今年的农资专项整治安排,接受了本报记者专访。

    农资市场秩序持续好转

    陈文浩说,去年是我省农资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一年,一批违法案件得到及时查处,农资市场秩序持续好转,农资企业诚信制度建设有了新的进展,有力保障了农业生产安全,维护了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

    据统计,2006年全省农业系统查处办结农资违法案件2450件,案值1000多万元,其中,种子案件725件,农药案件808件,肥料案件330件,兽药案件360件,饲料案件210件,渔机渔具案件32件,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1.67亿元。去年以来,各级农业部门接到的农资质量案件投诉和举报明显减少,农资产品质量和商品标签合格率有所提高,农资经营门店的店容店貌明显改善,许多农资经营门店实行了明码标价,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

    据省农委去年10月中旬对132位农民的问卷调查看,81%%的人近年来没有买到过假劣农资,93%%的人反映村里买到假劣农资的人不多或没有听说过。总的来看,农民群众对目前农资市场状况比较满意。

    农资整治工作责任重大

    “农资整治工作涉及到农业生产的方方面面,关系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稳定的全局,责任重大。”陈文浩说,抓好农资专项整治工作,是各级农业部门的职责所在,是切实维护农民利益、促进农民增收的着力点,是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保证,是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必然要求。

    陈文浩强调,各地要进一步推进农资监管长效机制建设。长效机制的建设是农资专项整治工作的根本,也是一项长期任务。通过近几年的努力,这项工作在全省有了很大进展,但总体来看,发展不均衡。各地要从执法体系、检测体系、监督体系、诚信体系、信息服务体系五个方面,进一步探索长效机制建设之路。

    要进一步加强农业综合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当前,一是要保持执法机构和人员的稳定。各级农业部门要确保执法所需的办公、办案经费,配备必要的设备和器材。要积极解决执法人员在职称评定、职务任免和福利发放等方面的后顾之忧,为他们创造一个舒心的执法环境;二是要尽快建立和完善综合执法机构。目前还没有成立综合执法机构的市,要积极学习宿州、宣城的做法,争取今年取得突破性进展。县级也要按照《农业法》规定加快推进综合执法体系建设。三是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做到每个执法人员每年参加培训一次以上。

    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

    今年农资专项整治要做好哪些工作?陈文浩说,首先,进一步清理整顿农资生产经营主体,狠抓源头治理。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把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行政许可关。要按照“谁发证、谁监管”的原则,在证照审批和产品登记审定管理时,公开审批程序,严格审查条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发证企业和发证产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倾力抓好重点市场、重点地区、重点品种的整治。今年要着力开展好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水产苗种六个专项整治。重点打击以下违法行为:一是严厉打击无证照经营,超范围经营;二是生产、销售过期、失效、变质以及国家禁用农资商品;三是生产、销售无登记证、批准文号、品种审定、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农资商品;四是生产、销售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假冒伪劣农资商品;五是无标签、标签不全、不合格,以及擅自修改扩大适用范围;六是恶意发布虚假广告,进行虚假宣传,损害农民利益的违法行为。

    陈文浩表示,今年继续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各地在春耕、秋种前,组织放心农资产品和诚信农资企业推介以及优质农资产品展示、展销活动,引导农民购买放心农资。同时,积极推行农资连锁经营、农资直供等多种模式,充分发挥行业协会、龙头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作用,探索新形势下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的有效途径和模式,提高优质农资产品的覆盖面和市场占有率。

( 来源:安徽日报农村版  作者:冯长福 )



责任编辑:雨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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