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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农村低保覆盖近八成
   2007-3-9 11:02:24

   马鞍山市农村低保全覆盖工作正在如期推进,预计3月底将实现全市农村低保全覆盖。据有关部门统计,2006年,全市有13个乡镇启动实施农村低保制度,共有8876户、13869人享受农村低保,全年发放低保金588.94万元,农村低保已覆盖全市75.6%的农业人口。
  
    据了解,马鞍山市启动实施农村低保制度的13个乡镇分别是市区的慈湖乡、霍里镇、向山镇、佳山乡、银塘镇,当涂县的太白镇、博望镇、姑孰镇、黄池镇、石桥镇、塘南镇、丹阳镇、新市镇。总计有农业人口500944人,占全市农业总人口66.47万人口比例的75.4%。

    在迈向全市农村低保全覆盖的同时,马鞍山市还在2006年12月1日启动了针对全市低保、特困家庭和五保户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截至目前,共救助城乡居民243人,发放医疗救助金54.3万元。花山区霍里镇居民陈庭龙46岁,一家4口,2个女儿患有罕见高血氏病,一家人的生活重担全落在他一人肩上。为给两个女儿治病,每月都要去上海两次,家庭因此背上了沉重的经济负担。享受农村低保和医疗救助后,不仅生活上的困难得到了克服,而且两个女儿的医疗费用的大部分也有了保障。

    此外,马鞍山市还对突发性灾害开展临时低保。2006年长江禁渔期,对渔民等遇到临时困难的群众生活及时提供了橙色低保保障。当年共保障2128户、3453人,累计发放保障金45.33万元。使长江禁渔顺利进行,渔民生活得到基本保障。

    2005年5月,马鞍山市在全省率先实施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被征地农民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即可享受到基本养老保障金。当年全市就有2.74万被征地农民登记建档,8434名符合发放条件的参保人员领取养老金695万元。目前这项制度已经成为常态工作。

( 来源:安徽日报  作者:宣万明、王昌牧 )



责任编辑:雨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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