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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工业用地划定底线
2007-1-8 14:34:01
国土资源部近日发布了《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标准》,依据该标准,今年起,我市出让工业用地最低不能少于144元/平方米(相当于每亩不低于9.6万元),其中4个城区最低不得少于384元/平方米。 据悉,该标准将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划为15个等级,最高一等840元/平方米,最低十五等60元/平方米。我市范围共有三个等级,包河区、庐阳区、蜀山区、瑶海区列为五等,即384元/平方米,在全省是标准最高的地区;肥东县、肥西县列为十等,即168元/平方米;长丰县列为十一等,即144元/平方米。 根据此标准,今后工业用地出让底价和成交价格均不得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的最低价标准。一旦发现有低于最低价标准出让工业用地,或以各种形式给予补贴或返还的,一律定性为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行为,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据业内人士介绍,这条价格“底线”划定后,我市工业用地的实际出让价格将有所提高。 ( 来源:江淮晨报 作者:朱萍 ) 责任编辑:凌洁 相关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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