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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解决农民看病难题
   2006-3-5 09:01:22

    宁夏回族自治区隆德县杨家店村农民龚志宁不得不考虑停止治疗,由于身患严重的肺气肿,他每年至少要去县城住院治疗两次,每次花费都在2000元以上,沉重的医疗负担早已使家里一贫如洗。 

    像这样农民因病返贫的例子在中国农村并不少见,中国政府也意识到这一问题,开始在大部分的农村地区推广一种新型的合作医疗制度,并以此为契机重建旨在让农民“患者有其医”的医疗体制。

    耿光就是这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受益者之一。这位太原市杏花岭区的农民因患有开放性颅脑损伤,在春节后进行了手术,花去医疗费用2万多元,但由于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他刚刚报销了1万元的医疗费。

    从2003年开始试点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由政府和农民个人共同出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救济制度,在农民发生大病时给予适当比例的报销,最多可以报销1万元。

    山西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副所长谭克俭认为,这种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村医疗互助救济制度,和以往最大的区别就是,政府补贴占合作基金的比例加大,真正体现了政府的主导作用。

    “看病难,农民看病更难!”这是困扰9亿中国农民的一个大问题。“致富十年功,大病一日穷”这一顺口溜是农民长期以来缺乏基本医疗保障的真实写照。

    卫生部数据显示,全国总人口近60%的农村居民仅享用了20%左右的医疗卫生资源。截止到2005年上半年,中国已有641个县(市区)开展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有1.6亿农民参加了农村合作医疗,政府共补偿农民1亿多人次,补偿资金支出50多亿元人民币,其目标是2008年在农村基本普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山西省卫生厅农村卫生工作管理处处长阴彦祥说:“虽然农村合作医疗在中国几起几落,但无论是报销的比例和额度都从没有像现在这样高,初步改善了老百姓因病返困的现象。”

    中国政府日前通过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提出,到2010年,要初步建立起基本设施比较齐全的农村卫生服务网络、具有一定专业素质的农村卫生服务队伍、运转有效的农村卫生管理体制,使农民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服务。

                       ( 来源:新华网  作者:滕军伟、呼涛、姜雪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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