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政热点 | 领导讲话 | 图片新闻 | 九州纵览 | 省内聚焦 | 环球视点 | 经济论坛 | 社会万象 | 农委之声 | 农网动态 | 专题报道 |
|
建设农村和谐社会需处理好几个关系
2006-1-3 10:59:54
农村的党员、干部,农村的各种组织,农村改革开放的举措,都是积极影响和带动农村发展的重要因素。积极化解与这些因素相关的矛盾,是解决农村其他社会矛盾,促进农村社会和谐发展的关键。 农村党群干群关系一要建设好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切实提高党员和干部素质。探索新形势下发挥党员和干部作用的形式,真正起到骨干和先锋模范作用。二要保证村组党员干部为群众办好事、做实事、解难事,关心群众的生产生活。解决好当前农民普遍关心的修桥补路、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三要扩大群众知情权。通过村务公开、政务公开、财务公开,使干部成为“透明官”,群众成为“明白人”,干群之间少一堵“隔心墙”,多一条“连心桥”。四要落实村民自治。重视发挥村民大会、村民代表大会和村民议事会的决策职能,定期召开民主议政会和民主听证会,充分发扬民主,做到群众的事情群众定。五要在减免农业税后,进一步加强对农民的组织、引导和服务,用很大精力帮助群众调整产业结构,加速农业产业化,帮助农民办各项社会事业,帮助农民整治村庄环境,帮助转移农村劳动力,促进农民增收。 村党政组织与经济组织的关系随着农业产业化的快速发展,近年来,农村各种专业合作社、农业专业协会等民间经济合作组织发展很快,这些经济合作组织在组织农民进入市场、抗御市场风险、实现农民持续增收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积极扶持、引导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快速发展越来越引起各方面的重视。但是有的乡村在扶持中不尊重经济合作组织的经营自主权,随意干涉其正当经营。 要解决这些问题,给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创造一个宽松发展环境,一要严厉打击农村各种“三乱”行为,整治各种针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不合理收费。二要在降低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准入门槛的同时,规范其内部经营管理。工商和经管站要帮助农民自愿组成的经济合作组织制定章程和各项管理制度,提高经济合作组织对农民的吸引力。三要严格按照“自愿、互助、合作”的原则治理各种官办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处理好乡村与群众的利益关系。同时要教育各种民间合作经济组织守法经营,接受执法部门的管理。 外出人员与在村村民的关系农村改革后,农民摆脱了对集体的人身依附,可以自由流动,大大解放了农村生产力,促进了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但也存在新的问题:一是外出人员与家人、亲戚疏远,亲情淡漠,对家庭的责任感下降;二是大多外出者是乡亲们互相介绍出去的,未经村里培训,缺少必要的服务。处理好村内与外出人员的关系,一要加强亲情联系,履行家庭责任,特别要抚养小孩和瞻养老人。平时可通过电话等方式保持与家人的联系,也可选择在较近的城市打工,还可兼顾家里农忙季节。二是村里和乡镇、县有关单位,要积极组织劳务输出,给准备外出的人联系城市、企业和岗位,外出前培训,出去后,要加强与他们的联系,了解他们在外的情况,同打工所在地联合维护农民工的权益。同时,制定鼓励有利于在当地转移和就业的政策,鼓励已在外有一定经营能力和技术的打工者返乡创业。三是外出者要给村里提供信息,支持村里的事业,介绍村里劳力外出,履行应有义务。四是村民与打工者要积极交往,帮助其家里农忙,照料老人小孩。 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与土地流转关系处理好两者的关系,一要看到两个转移是一种社会进步。农村劳动力和人口向城市和非农产业转移,会加速农村的城镇化、农业的工业化和农民的非农化,可以使更多的农民成为职工、商人、市民,这是农村发展的趋势。土地、山林和水面的流转,可以使农村资源得到合理配置,逐步优化规模经营,这样使在村人均资源多了,少数人种了多数人的地,特别是土地、山林和水面的集中使用,有条件进行集中治理,可以推进机械化、科技化、市场化,提高生产率,发展成规模大的农场、林场、庄园,进一步改善农村生产条件,有利于加速推进现代农业。二要根据劳动力转移的状况逐步进行土地等资源的流转。农村土地等资源的流转不易操之过急。可以分别不同情况,因地制宜。对于已经在城市多年,有稳定工作岗位,有居所的,其原来的土地等资源可以进行流转,充分利用资源。三要做好劳动力转移工作,为加速土地等资源的流转创造条件。四要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流转土地等资源。不能一相情愿,不能由村里包办,不能违规违法操作,必须在自愿的基础上,依法、有偿流转。 ( 来源:农民日报 作者:邵春保 ) 责任编辑: 相关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