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蔬菜变“绿色” 破壁出国门
2006-1-6 16:19:21
编者按 日本将在今年六月份实施“可用农药清单制度”。新的《欧盟食品及饲料安全管理法规》已于1月1日实施。这些新规大幅提高了我国农产品出口门槛,为此,本报记者采访了有关人士和专家,提出一些应对措施和建议,帮助我省出口企业和农民在生产中调整方法,将影响减到最小程度。 新标准限制农药残留 据省商务厅有关人士介绍,日本将正式实施新《食品卫生法》,该法对714种农药、兽药及饲料添加剂设定了近5万多个最大允许残留限量标准,即“暂定标准”;对尚不能确定具体“暂定标准”的农药、兽药及饲料添加剂,规定设定0.01ppm的“一律标准”,一旦食品中残留物含量超过此标准,将被禁止进口或流通。欧盟今年初执行新的食品安全法。新出台的食品安全法不仅大大提高了食品市场准入的标准,而且将更加注意食品生产过程的安全,即实行从农场到餐桌的综合管理,对食品生产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政研室主任缪传真介绍,由于产品结构互补,运输保鲜便利,日本成为中国农产品的第一大出口国。但是对日本来说,其第一大农产品出口国是美国,中国仅列第二,因此“肯定列表制度”对中国有很强的针对性。 刺中我省蔬菜出口软肋 在农药的限量标准上,日本对516种农药制定了具体的限量标准;而中国还没有制定限量标准的占了总量的78%。其次,中国制定的许多标准与日本的标准无法对应,而能够对应的标准中,日本有25%的标准严于中国标准。严于中国标准的部分所限制的,恰恰是中国输日的大宗农产品和食品。对于农业大省安徽来说,我省输日蔬菜、罐头、水产品、油料、食品等产业将会产生巨大的影响,有的甚至是毁灭性的。 如何跨越“绿色壁垒” 虽然目前蔬菜出口受到国际上许多国家技术壁垒和贸易保护政策的限制,但是只要善于开发、善于经营,及时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确保质量安全,深入推进结构调整和发展产业化,积极跨越绿色壁垒,我省蔬菜出口还是大有潜力的。但是,要把这种巨大潜力变为现实,这需要我们必须按照国际食品卫生标准,大面积地解决蔬菜生产安全问题。省农科院姚自鸣教授提出以下建议: 1.建立绿色壁垒预警机制。首先应该尽快建立技术性壁垒的预警机制,收集国外绿色壁垒的有关信息,并反馈给有关部门和企业,使其能及早做好防范工作,尽量减少或避免我省出口蔬菜遭受损失。要利用WTO有关协议规则做好相关信息的收集和研究工作。为省内企业提供服务,以便积极采取措施。 2.建立卫生标准体系,加强质量控制,推行操作规范制度。参照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等国际组织的标准和有关发达国家的标准,结合我省实际,逐步制定农产品的安全质量标准,合格评定程序和检测方法。在蔬菜生产基地推行“良好农业操作规范”,抓住蔬菜安全卫生问题的关键控制点,规范生产基地农药的管理和使用,确保在生产过程中无农药污染;对农药的购进、领用以及保管实行登记制度,对专职植保员实行技术培训和考核制度。 3.建立完善的TBT体系,提高蔬菜出口竞争力。建立完善的TBT(WTO动植物卫生检疫协定)技术体系,尤其是SPS(WTO贸易技术壁垒协定)技术体系,是提高蔬菜出口竞争力和规范蔬菜进口的重要手段。在认真研究WTO有关规则的基础上,充分利用WTO有关协议赋予的权利,建立我国技术性贸易壁垒标准、指标、措施,维护合法权益。 4.分步推进蔬菜产业化、集约化、国际化经营。要提高蔬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蔬菜生产方式必须向专业协会、股份合作制、企业化规模租赁经营转变。但由于蔬菜产业作物种类多、分布广,因此,要突出重点,分布推进。近期可先从重点出口产品做起,如蘑菇类产品、蔬菜罐头、新鲜或冷藏大蒜、姜、洋葱及青葱、胡萝卜及萝卜、番茄及番茄制品、菠菜、山药等产品,出口比较优势很强,应在优势生态区加快发展,形成创汇蔬菜优势产业带和产业群。另外,还必须深化生产经营体制改革,培育民营蔬菜产业经济合作组织,鼓励贸工农一体化和集团化经营,创建与国际化、品牌化相适应的高度集约化、产业化经营管理模式,同时理顺贸易管理体制,建立统一、高效、快捷的农产品出口协调机制。 他还强调指出,目前应加快建立服务性的蔬菜协会组织,把广大菜农团结统一起来,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减少农业污染,提高农产品质量,自己的产品质量搞上去了,再苛刻的标准也阻挡不住蔬菜的出口。 ( 来源:现代农村报 作者:刘刚 ) 责任编辑: 相关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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