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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以来我省已追欠农民工工资8000多万元
2006-1-8 16:50:55
不久前,省劳动保障厅收到一封来自蚌明高速公路上的求助信。“数十名农民工在该工地上遭遇施工单位拖欠巨额工程款及工资,致使他们倾家荡产、血本无归……” 据了解,从2004年开始,来自安徽、河南、江苏等地的近百名农民工参加了我省蚌明高速公路04标段的施工。由于当时与施工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十分简单,许多约定都是口头达成的,当去年8月份工程完工后,农民工陈某、刘某、杨某等三十余人因工程款问题和工资问题与施工单位发生了纠纷。施工单位表示,按照书面合同的约定已将所有的款项支付到位,无需再承担责任。而农民工们则认为,口头协议都还没兑现,用人单位应该再支付他们几十万元的工钱。由于书面合同不健全,以至于劳动部门在介入调查后,很难判断究竟哪一方说的才是真话,如果是施工单位拖欠,施工单位又应该支付多少工钱?在经过了一个月的反复调查、协调、核算后,施工单位终于承认欠薪并同意支付农民工们20余万元拖欠的工钱。 据省劳动保障厅劳动保障监察处的相关负责人介绍,从2005年以来我省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大有好转,基本杜绝了恶意欠薪现象。2005年以来我省已经追欠农民工工资8000多万元。截至目前,全省累计清欠农民工工资已经突破10亿元,达到10.77亿元。从该处接到的投诉情况来看,不签订合同,或是未签订一个完善的合同而导致薪酬纠纷的占了半数以上。此外,从这些涉案额较大的欠薪案件中还可以发现,道路,尤其是高速公路的建设工程中的欠薪问题日渐突出。 ( 来源:安徽市场报 作者:祝亮 ) 责任编辑: 相关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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