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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东:清水村的今天和明天
   2005-11-30 16:11:47

    昨天,记者来到此次合肥市村庄改造的试点村之一——肥东县费集乡清水村,不少村民正围坐在一起,而他们讨论的中心话题,无疑正是这次村庄改造将会给他们带来什么……
    
    交两万就能住“小洋楼”
    
    “两万元就可以住上两层小洋楼,这在以前我可是想都不敢想啊。”60多岁的胡宏义是肥东县费集乡清水村的一名普通村民,他和老伴住在四间破旧的土坯房中,老胡掰起手指给记者算了一笔帐,“按照村干部说的规划,我可以选一套110平方米的新房,抵上拆迁的补偿款,我只要拿两万元就够了。而如果在村里造一栋同样的楼房大概要花七万元。
    
    像胡老汉一样,马上就要实现“乡村别墅梦”的村民在清水村共有127户,按照“集约用地、建设新农村”村庄改造试点规划,2006年5月底前,村里原有的住房将全部拆除,村民们将全部入住清水河畔的两层连体住宅,此举将为村里腾出207.5亩的复垦耕地。
    
    “空心村”变“实心村”
    
    费集乡清水村位于肥东县最北端,与定远县接壤,清水河两面环绕,整个村子人口472人,其中劳动力338人,但耕地仅有707亩,该村人多地少的矛盾严重制约该村的发展,村里人均纯收入不足1200元。而这个村里村民居住分布十分松散,房屋绝大部分都是砖瓦结构和土坯简易房。
    
    “这个村是有名的‘空心村’”,费集乡政府办公室胡主任告诉记者,村庄东西间距550米,南北间距300米,户均占地2.21亩,人均占地413平方米,土地资源严重浪费,整理潜力非常大。
    
    根据肥东县国土资源局拟定的清水村村庄改造试点方案,村里将把现有的891间大小房屋全部拆除,重新规划后的居民点,在清水河北岸的村级公路两侧建造100余套两户连体的二层小楼,总占地面积仅有40多亩,人均占地67平方米,仅为以前的1/6,大大提高了土地利用率。村民集中居住后,腾出的土地约为207.5亩,可复垦为耕地。胡主任说,如果把这200多亩地重新发包,仅承包费用一年就可为村里增加十万元的收入,而这次村庄改造所带来的益处,远远不仅仅如此。
    
    “新农村”将是“洋楼”小区
    
    昨天下午,记者刚走进清水村,就见到村口墙壁上挂着一幅“清水村改造效果图”,图中一排排红专翠瓦的二层小楼傍清水河而建,而四周则是纵横阡陌的十里稻花。
    
    费集乡土管所音副所长介绍,规划后的村民居住区与城里的商品房小区十分类似,两户连体的二层小楼按每套面积大小分为三类,由村民自主选择。最大的户型面积达到157平方米。另外,还专门为五保户或不愿与子女住在一起的老人们设计了24套连排式一室一厅住房。
    
    音副所长介绍,建住宅区的同时还要修建道路1750米,保证新“小区”四通八达,并要在道路的两旁栽植松柏,美化田园。另外,在居住区的中心还集中安排了村部活动室、公厕、变电房、水塔、幼儿园、物管用房和其他商业服务性建筑,其规划就借鉴了商品房小区的某些做法。然而,新住宅区又有着自己的“乡土特色”,如每套洋楼都包括一间十几平方米的附属房;每套洋楼后面都适当空出一片空地,考虑到农村子女长大后自立门户,经规划部门批准后可自行建房等等。
    
    费集乡政府办公室胡主任告诉记者,这带来更多的是农民生活方式的巨大转变,而让他们忧心的则是日后的物业管理问题。这毕竟不是商品房小区,没有专门的物业公司进行管理,村民入住后,如何维护住宅区的卫生、绿化等都是个问题,而村民是否能适应这种集中式的居住模式也是个未知数。“我们村的试点改造也是在摸索阶段,眼下最重要的问题就是让农民尽快住上新楼房,这是第一步。”
    
    而毫无疑问的是,“洋楼小区”的美丽蓝图具有不可抗拒的吸引力,2005年8月,清水村就“新农村”建设举行了群众代表座谈会,与会代表一致赞成。
    
    拆迁将于下月开始

    清水村村委会胡运成主任告诉记者,目前已有95%的村民与费集乡政府就拆迁补偿金额签订协议,表示同意拆迁。胡主任表示,等全体村民都签订了协议,拆迁工作预计将于12月初开始。拆迁期间农户自行解决住房问题,确有困难的由村委会提供简易帐篷。

    据核算,费集乡需支付村民拆迁补偿款总计395.6万元,每户的拆迁补偿款将抵作新房房款,除此之外,每户还需以现金支付余下房款。据清水村摸排调查,群众筹资为284万,平均每户约2万元。而每户支付房款额根据原先的住房条件和选择的新房面积不等。

    “这项政策就像是天上掉下的馅饼,我们最担心的是能不能及时落实到位。”37岁的胡和平在合肥打工,这几天特意赶回老家清水村签订拆迁协议。“万一我们的房子拆了,钱也交了,新房却不知啥时候能住上,那怎么办呀?一定要见到新楼房,我们心里才落了地。”

    音副所长告诉记者,在拆迁阶段,乡政府还会与村民签订协议,保证村民在限期前可以入住新房。“但我们最担心的也是资金问题。毕竟一旦建设工程队开了工,进度就需要靠资金来保障。新村庄建设的资金来源除群众自筹外,主要就是政府拨款,希望能够保证及时到位。”

                                          ( 来源:新安晚报  作者:刘玲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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