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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禽鸟及其产品管理 淮北严防禽流感传播扩散
2005-11-29 14:32:33
11月23日,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在全省率先下发了《关于加强禽鸟及其产品管理切实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食品安全各相关部门采取强有力措施,抓好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 《通知》要求,各相关部门都要结合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际,立即行动起来,加强禽鸟及其产品管理。一是加强疫情监测和预警,搞好监控体系建设,密切注视辖区内禽鸟疫病情况,切实掌握疫情动态,特别是严防疫区禽鸟及其产品进入我市市场销售。二是要加强禽鸟及其产品在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消费等环节的管理。要加强禽鸟类饲养场户的监管,督促其实施严格的封闭管理,严防候鸟、野鸟等野禽与家禽接触。要加强对禽鸟屠宰加工及禽鸟产品加工企业的监督管理,严防禽流感疫区的禽鸟及其产品进入加工、销售环节。要严格禽鸟及其产品市场准入,对不具备防疫条件、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市场和经营者要予以取缔;要加强对市场活禽及禽类产品进货渠道的监督检查,强化索证索票,严禁无检疫证明的活禽及其产品上市交易。市场活禽要实行定点规范管理,建立消毒制度,严防疫情通过市场传播。要强化餐饮卫生监督管理工作,严防高致病性禽流感通过餐饮渠道传播。要加强对候鸟栖息地的监控和消毒工作,一旦发现候鸟死亡,要迅速上报,查明原因,会同有关部门处置,严防疫情扩散。三是要制定、完善肉类产品市场供应应急工作预案,建立健全畜禽产品地方储备制度,并做好替代品货源的组织工作。四是要积极做好宣传工作,通过大力普及禽流感防控知识,消除群众的疑惑心理,教育群众做好个人卫生,不接触和食用病死禽鸟及其产品,增强公众防疫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 来源:淮北日报 作者:余雷、王旭东 ) 责任编辑: 相关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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